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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, 簡介
生石灰消化器是依據JC T478.1-2013建筑石灰試驗方法1部分:物理試驗方法相關技術要求生產。由304不銹鋼制成帶蓋雙層容器,兩層容器壁之間的空隙有礦渣棉填充,石灰消化器每2mm高度產漿量為1L/10千克.
二.試驗步驟
在生石灰消化器中加入(320±1)mL,溫度為(20±2)℃的水,然后加入(200±1)g生石灰(塊狀石灰則碾碎成小于5mm的粒子)(M)。
慢慢攪拌混合物,然后根據生石灰的消化需要立刻加入適量的水。繼續攪拌片刻后,蓋上消化器的蓋子。
靜置 24 h 后,取下蓋子,若此時消化器內,石灰膏頂面之上有不超過 40mL 的水,說明消化過程中加入的水量是合適的,否則調整加水量。測定石灰膏的高度,結果取 4 次測定的平均值(H)計算產漿量(X)。
提起消化器內筒用清水沖洗筒內殘渣,至水流不渾濁(沖洗用清水仍倒入篩筒內,水總體積控制在3000mL),將渣移入搪瓷盤內,在 100 ℃-105 ℃烘箱中,烘干至恒重,lengque至室溫后用 5mm圓孔篩篩分,稱量篩余物(M3),計算未消化殘渣含量(X3)。
三.計算
以每 2 mm 的漿體高度標識產漿量,按公式計算產漿量:
X=H÷2
式中 X一一產漿量,單位為升每 10 千克(L/ 10 Kg):
H一一四次測定的漿體高度平均值,單位為毫米(mm)。
按公式計算未消化殘渣百分含量:
X3=M3÷M×100
式中:
X3一一未消化殘渣百分含量,%,
M3一一未消化殘渣質量,單位為克(g);
M一一樣品質量,單位為克(g)。